华中农业大学横向科研业务办理指南
一、签订横向项目协议及经费入账
1.拟定技术合同。双方协商拟定横向项目合同(模板参见附件1)。
2.技术合同盖章。项目负责人填写合同审核表(国内横向:附件2;国际横向:附件3)按如下流程办理:
3.项目录入。项目负责人在华中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新增横向项目,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正式协议扫描件,同时需要送一份纸质版协议原件至行政楼117室存档。
4.经费入账。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认领项目经费后,到行政楼117室办理打印到账通知单,到计财处315室办理经费入账。
二、横向项目设立子任务
1.设立子任务。横向项目协议中已明确写明子任务负责人为项目参与成员的,可直接办理分账事宜。横向项目协议中未写明子课题负责人为项目参与成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关于同意项目建立子任务的说明”(模板参见附件4);
—项目负责人与子任务负责人签订任务协议,请双方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项目录入。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中新增横向项目并设置为“主课题”,项目负责人和子任务负责人各自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新增一个横向项目并设置为“子课题”,并与主课题相关联。
3.经费到账。项目负责人和子任务负责人用“子任务”认领经费后,到行政楼117室办理打印到账通知单,到计财处315室办理经费入账。
三、横向项目中期/结题等材料请印事宜
1.填写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关于项目结题报告请印的申请”(模板参见附件5)。
2.办理请印。项目负责人携带申请和报告等材料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117室办理请印手续。
四、横向项目经费催拨
1.填写材料。项目负责人本人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催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函”(附件6),或“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横向科研项目来款项的征询函”(附件7)。
2.办理请印。携带相关材料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117室办理请印手续。
3.邮寄。相关函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寄出。
五、横向项目免税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横向科研收入增值税减免业务工作流程”(附件8)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横向项目研究)技术合同参考样本
2.横向合同审核表
3.涉外技术合作合同审核意见表
4.关于同意项目建立子任务的说明
5.关于项目结题报告的申请
6.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催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函
7.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横向科研项目来款项的征询函
8.横向科研收入增值税减免业务工作流程
9.技术合同信息表填写模板
10.《华中农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1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华中农业大学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华中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制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本合同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1.
2.
3.
二、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为乙方提供研究经费等。
(2)有权检查项目进度等。
(3)
2.乙方权责
(1)在收到甲方研发款项后开始研究工作。
(2)可以完成的技术指标或研究内容。
(3)
三、工作进度安排
(按技术内容填写进度安排)
1.
2.
3.
四、经费支付时间及方式
1.双方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一次/分期/入门费加提成)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
(2)
(3)
3.乙方帐户信息:
户名:华中农业大学
帐号:554757528331
开户行:中行武汉华农支行
同城行号:846006
异地联行行号:104521004785
五、研究成果交付时间及方式
1.研究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六、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
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研究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于乙方,甲方可优先使用,收益分配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2.研究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双方共有,乙方为第一权利人,收益分配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七、保密协定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保密期限内,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承担责任:
1.按合同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按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额赔偿,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数额。
保密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八、风险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合同履行期间:
如遇不可抗力、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等因素致使合同任务无法正常进行或完成,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根据前述因素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
2.双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相关事项
1.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人员到甲方工作期间的差旅食宿费用。
2.双方如合作申请项目、报奖、投标等,应另行签订协议,本合同不作为前述合作事项依据。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技术需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技术供方):华中农业大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华中农业大学合同审核表
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
合 同 类 型
|
重大 合同 (A类) |
[ ]合作办学合同 [ ]以学校资产联合经营合同 [ ]涉外合同 [ ]标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同 [ ]对外抵押担保合同 [ ]标的物金额约定不明确的合同 [ ]涉及学校形象名誉的合同[ ]其他按重大合同管理的合同 |
||
一般 合同 (B类) |
[ ]购销合同 [ ]科研项目合作合同(非横向) [ ]捐赠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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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 合同 (C类) |
[ ]修缮施工合同 [ ] 科研项目合作合同(横向) [ ]基本建设合同(另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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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流 程 |
A、C类合同: 承办人承诺→学院(部、室)→归口管理部门→审计处→学校盖章 |
|||
B类合同: 承办人承诺→学院(部、室)→归口管理部门→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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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要 求 |
1.学院(部、室)和归口部门须明确审核人,审核领导。审核领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2.合同承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相同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除审核人、审核领导签字外,还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3.A类、C类合同审核完毕后审计处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B类合同审核完毕后归口管理部门在合同上盖骑缝章。 |
|||
主 体 责 任 |
1.合同承办人对合同内容真实性、条款完备、合法合规负首要责任。 2.学院(部、室)对合同签订履行负监督责任。 3.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涉及业务的内容合法合规负审核责任。 4.审计部门对合同经济条款规范性负审核责任。 5.学校办公室对合同按程序用印负审核责任。 |
|||
合同承办 人 承诺 |
本人承诺该合同内容真实,条款完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部、室) 意见 |
经审核,我单位同意__________ 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该合同。
审核人签字: 审核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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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 部门 意见 |
经审核, ,同意签约。
审核人签字: 审核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审计 处 意见 |
经审核,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同意签约。
审核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此栏只供A类、C类合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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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印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
注:归口管理部门可为经费管理部门(如:10万以下的试剂耗材采购合同)。
附件3
涉外技术合作合同审核意见表
部门 |
审核内容 |
审核意见 |
修改意见 |
备注 |
审核人 |
审核时间 |
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
1.合同内容与项目负责人研究方向是否一致; 2.合同签订是否有利于学科发展; 3.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是否真实; 4.是否同意合作内容。 |
1.是□否□ 2.是□否□ 3.是□否□ 4.是□否□ |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科技法律法规; 2.是否有效防止国家或学校知识产权流失; 3.是否有效防止对国家利益损害; 4.涉及科研成果是否为履约本人成果; 5.是否违反保密规定; 6.是否有经费来源,经费使用预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1.是□否□ 2.是□否□ 3.是□否□ 4.是□否□ 5.否□是□
6.是□否□ |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1.合作内容是否为国家规定限制合作领域; 2.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外事规定; 3.境外资助组织或个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4.境外资助组织是否为国家相关规定禁止合作的组织; 5.合同条款中、外文表述是否一致、完整; 6.合同对方经营范围与合同标的是否一致。 |
1.否□是□ 2.是□否□
3.是□否□
4.否□是□ 5.是□否□ 6.是□否□ |
||||
审计处 |
1.是否符合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 2.合同的要素是否完整,条款是否齐备; 3.合同的文字表达是否准确; 4.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公平、对等。 |
1.是□否□ 2.是□否□ 3.是□否□
4.是□否□ |
附件4
关于同意“ (项目名称) ”项目设立子任务的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
我单位与贵校(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院(项目负责人)老师签订了“(项目名称)”,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意(项目负责人)老师与(子任务负责人)老师签订“子任务名称”,协议金额为 元 。
特此说明!
委托单位盖章:
附件5
关于“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结题)报告
请印的申请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项目委托单位名称)与我校签订了“(项目名称)”的横向科研协议。本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协议相关的研究工作,完成了“(报告的名称)”的报告。本人表示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科学性全权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和后果。按照项目委托单位要求,“(报告的名称)”报告需加盖华中农业大学公章。
特此申请!
项目负责人(签字):
学院科研负责人(签字):
学院(盖章):
附件6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催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函
(项目委托单位名称):
贵单位与我校签订了横向科研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名称)”,协议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项目金额为 元,我方项目委托负责人为 学院 老师。在协议双方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并已到期结题,项目实施效果良好。根据我校财务记录,截止 年 月 日,贵单位已支付合同款项 元,仍有合同款项 元未按照“(项目名称)”协议履行。
为此,我校特致函贵单位,望贵单位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元。
特此函告!
华中农业大学
年 月 日
附件7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横向科研项目来款项的征询函
(项目委托单位名称):
依据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清查的工作要求,需函证贵单位与我校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名称)”的经费来款项。下列数据出自我校财务记录,如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处列明不符项目,并加以指正。请贵单位协助办理。
1.我校与贵单位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截止日期:
项目合同款项:
贵单位已支付款项:
贵单位未支付款项:
华中农业大学
年 月 日
结论:
核对情况 |
|
信息证明无误 |
信息不符及需加说明事项: |
年 月 日 经办人: |
年 月 日 经办人: |
附件8
横向科研收入增值税减免业务工作流程
单位: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填写技术合同信息表中的合同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受让方 |
合同总金额 |
技术性收入减免核定额 |
|||||
本次收入到账时间 |
本次办理次数 |
第 次办理 |
已办理减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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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
年 月—— 年 月 |
本次申请减免收入金额 |
累计减免收入金额 |
||||
附送资料 |
|||||||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意见:
业务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计划财务处意见: 本次减免增值税收入确认为元。 业务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科技部门留存,一份财务部门留存)
附件9
注:红字部分一定要填写,否则网上登记不了。
技术合同信息 |
|||
【项目名称】 |
填写 |
||
【登记机构】 |
武汉市洪山区 |
【申请日期】 |
|
卖方信息 |
|||
【卖方名称】 |
华中农业大学 |
||
【国别代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CN) |
【邮政编码】 |
430070 |
【卖方性质】 |
事业法人 高等院校 |
||
【行政区划代码】 |
湖北省 武汉市 洪山区 |
||
【注册地址】 |
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邓秀新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伍莺莺 |
【联系电话】 |
87282020 |
买方信息 |
|||
【买方名称】 |
填写 |
||
【国别代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CN) |
【邮政编码】 |
填写 |
【买方性质】 |
填写,如 企业法人 内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划代码】 |
填写,如 湖北省 襄阳市 襄州区 |
||
【注册地址】 |
填写,如 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建设路43号 |
||
【是否技术转移机构】 |
填写 |
【技术转移机构类型】 |
若为转移机构,请填写 |
【是否国家级高新区企业】 |
【所属园区】 |
若为高新区企业,请填写 |
|
【机构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 |
填写 |
【企业规模】 |
填写 ,参考填写说明1 |
【是否转制科研院所】 |
【是否研发机构】 |
填写 |
|
【是否上市公司】 |
填写 |
【证券代码】 |
若为上市公司,请填写 |
【法定代表人】 |
填写 |
||
【联系人】 |
填写 |
【联系电话】 |
填写 |
合同信息 |
|||
【合同成交总金额】 |
填写 |
【合同签订日期】 |
填写,如 2012-10-08 |
【其中技术交易额】 |
填写 |
【合同起始日期】 |
填写,如 2012-01-01 |
【支付方式】 |
填写,参考填写说明2 |
【合同结束日期】 |
填写,如 2015-12-31 |
【合同类别】 |
填写,参考填写说明3 |
||
【知识产权】 |
填写,参考填写说明4 |
||
【技术领域】 |
|||
【项目计划来源】 |
计划外 |
||
【社会经济目标】 |
【技术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 |
||
【关联交易】 |
填写,如 否 (关联交易:具有产权关系的技术买方和卖方的技术交易行为。) |
||
【课题立项名称】 |
【课题立项编号】 |
||
【科技成果登记部门批准登记号】 |
技术合同信息表填写说明
1.企业规模
(1)微型企业:营业收入小于50万
(2)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万、小于500万
(3)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0万、小于2000万
(4)大型企业:营业收入大于等于2000万
2.支付方式
(1)提成支付
(2)一次支付
(3)分期支付
3.合同类别
(1)技术开发
a.合作开发
b.委托开发
4.知识产权
(1)技术秘密
a.涉及专利
—其中含发明专利数量:必填
—其中含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必填
—其中含外观设计专利数量:必填
b.未涉及专利
(2)专利
a.外观设计专利
—其中含发明专利数量:必填
—其中含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必填
—其中含外观设计专利数量:必填
b.发明专利
—其中含发明专利数量:必填
—其中含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必填
—其中含外观设计专利数量:必填
c.实用新型专利
—其中含发明专利数量:必填
—其中含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必填
—其中含外观设计专利数量:必填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设计著作权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6)生物、医药新品种
(7)植物新品种
(8)未涉及知识产权
附件10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提高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法规和《湖北省省属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华中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精神,经学校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华中农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履行。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华中农业大学
2016年8月29日
华中农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提高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法规和《湖北省省属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华中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接受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委托的研究任务而取得的非财政拨款经费性质的科研项目经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由国(境)外机构、组织、企业、个人等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 凡以华中农业大学名义签订合同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学校管理办法和科研合同的要求合理使用。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学校是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负总责,分管财务和科技工作的校领导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负监管责任。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承担主要监管责任。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是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横向项目合同的要求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合同和项目经费预算须报计划财务处和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备案。
第八条 调整横向科研项目预算须征得项目委托方同意并按照合同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进行。
第四章 经费支出
第九条 横向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一般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试剂、药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学校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十一)管理费:是指本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进行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十二)资源占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房屋、土地及附属设施等支出。
(十三)实验室维修改造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实验室改装、维护维修等费用。
(十四)科研绩效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
(十五)其他业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如咨询费、中介费、合规的招待费等费用,因项目日常管理所需的办公用品购置费、通讯费、邮寄费、制作展板、宣传画册、视频音像资料等费用,以及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管理费(含日常水电等消耗)一般不超过到账横向项目科研经费的13.24%(其中规划设计、咨询、野外调查等类别项目一般不超过5%)。科研绩效费根据各项目预算,在横向项目科研经费到账时由学校统一提取,提取比例不超过30%,经考核后予以发放。
第十条 横向科研经费的外拨支出应当以合作(外协)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外拨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的30%,外拨经费不提取管理费和科研绩效费。
第五章 结题管理
第十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及时将结题验收证明和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提交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存档,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办理经费结算手续。无验收证明和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者均视为未完成项目,不予办理经费结算手续(如为技术服务性合同等,委托方不要求有结题报告者除外;项目委托方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十二条 无正当理由或未征得委托方同意,横向科研项目不得延期结题。否则,造成的违约、违规和法律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项目结题验收后,委托方对结余资金未作特殊要求的,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支持项目负责人开展后续科研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将横向科研经费转移、截留或用于非科研业务。否则,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与国家修订或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相悖的,以国家修订或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和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共同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3年颁发的《华中农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13]13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