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贵州省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关于“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强调特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围绕扶贫攻坚方面的若干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专家学者。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难的一环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基于国情,我国的扶贫工作经历了重要变化。关于我国扶贫标准的变迁,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冯开文介绍说,我国原来的贫困标准较低,因此相应的贫困人口也就很少。后来经过考察和各方面慎重考虑,我国提高了贫困人口标准,规定每天收入2美元以下的是贫困人口。这样,我国的贫困人口大幅度增加,但比较符合我国国情。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发布的数据,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4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为7017万人,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说:“全面建成小康不能把贫困人口落下。我们现在的贫困标准是很低的,而且还不是小康的标准,到2020年,如果7000多万贫困人口连贫困标准都不能达到的话,很难说是全面建成了小康,因此,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瓶颈,也是最难的一环。”
转向更加全面的扶贫模式
几十年来,我国经历了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等多种扶贫模式,在当时的国情和发展形势下,这些模式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精准扶贫”就是在以往扶贫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扶贫模式的又一次创新。
在谈到开发式扶贫模式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表示,过去的扶贫模式有很多非常好的经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投入和精力集中仍然不够,投入的资金、人力、物力也有渗漏和偏差。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们国家的扶贫模式主要是在农村开展开发式扶贫,这种开发式扶贫主要是以基础设施等物质资本积累为主。从2007年在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开始,扶贫从大的方面是转向开发式扶贫和保障相结合,当然还是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并且强调扶贫并不只是扶贫部门的事情,它是一个涉及各个方面的‘大扶贫’概念。因此,现在我们转向了一个更加全面的扶贫模式。”汪三贵说。
长期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存在贫困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精准扶贫”在此背景下产生。汪三贵表示,之所以提出“精准扶贫”,一是考虑到收入分配不平等,低收入人群从经济高速增长中所获得的好处越来越少;二是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与之前相比有所放缓,因此我们不能像以前一样通过大规模的经济增长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在上述情况下,我们下一步的脱贫工作要做到更加有针对性。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张俊飚说,“现在我国的贫困人口越来越少,也就意味着贫困人口越来越分散,面上的问题解决了,局部的、个别的问题没有解决。贫困人口越来越分散也就意味着我们的扶贫政策不能再对着一个大的区域,因为那样会漏掉一些区域、一部分人口,使他们无法享受到相关的扶持政策。‘精准扶贫’让我们可以真正对准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这样,政策的效用才能发挥出来。”
多方面着手实现“精准脱贫”
专家表示,要实现“精准脱贫”,除了有政策导向,更重要的是在实践层面抓紧落实。要深入研究各地农业农村的发展实际,科学分析面临的各类瓶颈问题,探索更多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扶贫模式和经验,不断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张俊飚认为,至少要做到两个技术性工作。一是要做确定工作。要确定哪些区域、哪些人口符合贫困标准,即确定扶贫对象。二是要确定各个区域具体化的扶贫措施。确定每个贫困区域具体是因为什么问题致贫,这样也就能更加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
杜晓山则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他认为,一是要解决党中央扶贫政策贯彻不力的问题;二是强调上下联动,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开拓的互动关系;三是防止乱作为,要特别防范借扶贫影响真正的人财物力迁移;四是号召社会、公众、贫困群体自身、媒体以及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