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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下乡 服务农民
发布时间: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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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承建的湖北省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洪波、学校人文社科处副处长樊华一行于9月28日上午8点从学校出发,前往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河垱村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和理论宣讲活动。东宝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昌蓉,宣传部副部长张红星等当地领导同志一同参加有关活动。

  9月28日下午3点,王洪波一行到达河垱村村委会,主持召开了村民代表座谈会。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妇联主任和部分村民代表共1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张红星副部长,石桥驿镇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调查队成员等出席座谈会。村民们在会上踊跃发言,介绍了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 “三农”政策以及省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期盼。座谈结束后,王洪波一行还参观了石桥驿镇盐池(社区)津津米厂。

  9月29日上午,梁伟军在区委区政府大会议室为东宝区全区干部作了一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法治国家建设》的专题报告,东宝区区属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宣传部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梁伟军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当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与基本要求、完善中国特色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与基层治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讲解。梁伟军在报告中首先介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然后讲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构建的五大体系和六项重点大任务。接着,他从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法治 、文化繁荣离不开法治、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五个方面阐述了构建当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全面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与基本要求,并举例介绍了依法治国对基层治理的基本要求。他最后总结道,法治之魂,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法治之梦,是国人共同的发展期待;法治之果,是国人共有的治理体系;法治之惠,是国人共享的改革红利;法治之责,是国人共担的历史重任。

  从9月29日上午开始,由林星、王杰、李青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组成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调查队在河垱村及附近就新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发展状况展开调研。本次调研主要对当地经营状况良好一些合作社的组织者、普通社员进行访谈,以了解合作社的规范化运作状况及其对社员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从而探索促进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机制。调查期间,他们还协助东宝区委宣传部完成了对当地精准扶贫情况的调查。整个调研活动一直持续到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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