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是武汉市科技局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大胆创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而面向企业设计发行的一次性支付、可兑现的有价凭证。
2、科技创新券发给哪些企业?
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对象是在武汉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下三类企业:
(1)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
(2)规模以下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
(3)规模以下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每年发放多少科技创新券?
武汉市科技局每年将发放3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4、科技创新券的面值?
科技创新券面值分三种:1000元、10000元、50000元。
5、科技创新券怎么领取?
每年市科技局在局政务网站发布科技创新券发放通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通知要求,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市科技局服务窗口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申领。对当年符合条件但未能申领到券的企业,将在下一年度的发放工作中优先安排。
6、每家企业能领多少创新券?
企业领取科技创新券的起点金额为1000元,上限为15万元。每家企业每两年内领取科技创新券的上限为15万元。
例1:一企业2015年已领取15万元科技创新券,2016年则不能再领取。
例2:一企业在2015年领取了10万元科技创新券,2016年仍可优先再申领5万元科技创新券。
7、科技创新券适用于哪些科技创新活动?
科技创新券适用于企业与本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开展专利购买、技术检测和委托研发等三类科技创新活动。
8、符合条件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有哪些?
目前,武汉市科技局已同首批30家技术和服务提供方签订了科技创新券服务合作协议。具体名单在市科技局政务网、武汉市科技创新券QQ群(群号376626099)上发布。
9、如何才能成为能接收科技创新券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
本市辖区内的以下五类机构,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并签订科技创新券服务合作协议后,均可成为能接收科技创新券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
(1)国家实验室
(2)国家重点实验室
(3)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4)工业技术研究院
(5)国家级检测机构
10、能接收科技创新券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是否会变化?
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名单将不定期进行更新。一方面,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在与市科技局签订科技创新券服务合作协议后,可增加进名单。另一方面,对出现违规行为或服务能力不足的机构,将从名单中删除。
11、持券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时如何操作?
持券企业在使用科技创新券时,必须先与能接收科技创新券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需约定服务内容、期限、价格及使用科技创新券的情况。持券企业可用科技创新券折抵部分费用,每项合同中用券金额不得超过全部应付资金的50%,其他费用由持券企业自行支付。
例:企业与某检测机构开展合作,发生一笔1万元的检测业务,企业在付款时需向检测机构支付5000元现金、交付5000元创新券。
12、当可折抵金额非整数时如何操作?
科技创新券不设找零。当合同可折抵金额为非整数时,可允许使用更大面额科技创新券支付折抵金额,但应在与机构的服务合同中注明具体折抵金额。
例:企业与某检测机构开展合作,发生一笔1.1万元的检测业务,企业在付款时可向检测机构支付5500元现金、交付6000元创新券用于抵扣5500元金额,并在双方服务合同中注明科技创新券实抵金额。
13、小面值的科技创新券不够多怎么办?
科技创新券的面值只有3种,在使用时可能遇到小面值券不够的问题,因此建议企业在使用时优先使用大面值券。如持券企业与同一家服务机构开展了多项服务合作,多个合同可累计加总后使用一张券。
例:企业与某一检测机构开展20笔合作,共计发生费用2万元,企业可与检测机构协商,在付款时向检测机构支付1万元现金、交付一张面值1万元的创新券。
14、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在接收科技创新券时如何确认科技创新券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每张科技创新券编号唯一,仅限申领企业使用,不得转让、买卖及重复使用。领券企业信息在武汉市科技创新券QQ群376626099上发布,并通过邮件发送至相关合作方联系人。合作单位在接收科技创新券时,应对照领券企业信息核实科技创新券是否真实有效。
15、科技创新券能否找零?
创新券编号唯一,与申领企业一一对应,即使持券企业向受理单位付券时折抵费用金额达不到面值,也不可由受理单位向企业找付小面值券。
16、技术和服务提供方接收科技创新券后如何兑付资金?
每年3月和9月的第一周集中兑付。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凭科技创新券、服务合同和发票存根的复印件到武汉市民之家市科技局服务窗口兑付。
17、武汉市科技创新券与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是什么关系?
武汉市科技创新券由武汉市科技局负责发放和兑付,在市科技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发放和兑付,在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同一企业可以既领武汉市科技创新券,又领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但在使用过程中,不论使用何种券,企业用券折抵费用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
例1:一企业既领了武汉市科技创新券,又领了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在企业与某检测机构开展合作,发生一笔1万元的检测业务,企业在付款时需向检测机构支付5000元现金、交付5000元创新券(这时可由企业自由选择用哪种券,但1万元费用不得全部用券折抵)。
例2:一企业领了15万元武汉市科技创新券,又领了20万元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券,在向某工研院购买一项价值70万元的专利时,可使用两种券折抵35万元费用,另外再向工研院支付35万元现金。
18、科技创新券遗失或损毁了怎么办?
各企业领券后请妥善保存,遗失或损毁不可补办。
19、科技创新券是否设有效期?
科技创新券设置有效期,仅限在票面注明有效期内使用。
20、如果违规使用科技创新券怎么处理?
对于通过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市科技局将追回资金,并将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三年内不再给予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