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下设办公室,为副处级单位,挂靠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产学研给合与交流合作等工作,校企(地)合作协议的签订、跟踪和实施工作;
2、横向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合同审查;
3、各级各类对口支援、校地共建、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4、学校科技成果对外宣传、报道和展览、科技知识普及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5、科技特派员工作;
6、新农村建设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8、完成上级各部门交付的突发性、应急性的服务农业生产的任务。